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不食人間煙火之討打條款

超車未按喇叭 肇事被起訴
2011年04月19日 15:50 蘋果即時

《聯合報》報導,屏東一名客運黃姓司機超車時與機車騎士擦撞,因未鳴按喇叭,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則》,檢查官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黃男喊冤,不溝楚「超車須按喇叭」等規定。

交通安全管理規則101條規定,「須先按鳴喇叭2單響或變換燈光1次」,黃姓司機透過公司副總經理陳志明表示,「現在誰敢開車按喇叭超車?」特別是客運車,經常因按喇叭,還曾被攔下被罵髒話,甚至還挨打等。
取自:即時新聞|20110419|蘋果日報

現在道路生態 按喇叭超車像挑釁|聯合新聞網
「討打條款」超車應按喇叭 你知道嗎|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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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查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不過還是不要隨意超車會比較好呢!(趕著投胎或內急等狀況除外)》
YouTube-隧道超車 會釀精彩車禍【心智尚未成熟以及未滿18歲者請勿觀看】
YouTube-超車都要小心d
YouTube-爆笑開車別亂按喇叭
直線路況─【超車】-聯晟法網

感言:
引用自文章「一些社會事件-看故事說話篇」
【如果我是犯罪者的話,連:
.法律基本常識都不清楚了(也懶得學);
.連生活或肚子都顧不全了(遲早餓死或窮死,不如放手一搏);
.慾望(習慣或偷竊等犯罪慾等)或其他因素(吸毒等)所致。
以上因素都顧不了了,又怎會怕你小小的酒駕罪責或死刑呢!!】
也就是說犯罪者才不會想太多呢!總是先幹再說啦!!人權團體與司法也莫可奈何呢!!!

補文:
以上這些算是多數的犯罪者,其他少部分的頂尖犯罪者則是用腦子犯罪,這裡指得是「智慧型犯罪」,處心積慮地謀定而後動。那些偵辦破不了的案件中,部分就是這種人幹得傑作,但多數都被偵破了,可謂「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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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異現象之被恐怖勢力改變的文明
kennery的轉播站:朱學恆:被詐騙集團改變的文明

感言:
奇怪!奇怪!真奇怪!!
如果我們因為今日的社會風氣變壞而修法,只是為了討好惡人的話,那就真得很奇怪嘍!!
就像上文一樣,我們修法只是為了符合惡人的生活型態,卻因此限縮了好人的生活型態,這真是非常奇怪呢!正確應該是讓惡人受制於好人,而非好人受制於惡人ㄚ!這到底是在懲罰誰ㄚ??
只是現實情況是:政府法治與社會道德風氣已無法壓制惡人橫行街頭的歪風了嗎?因為怕被惡人修理,所以不得按喇叭,只為了配合惡人的脾氣與習性。因此看看這相關法條會不會修改成惡人習慣條款就知道嘍!!
悲哀!到底誰騎在誰的頭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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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亂捅馬蜂窩
如要修法,只修相關法條,只為討好惡人(照打)與民眾(怕被打)。不然就是修改一堆條款來懲罰惡人(加重其刑),讓惡人皮皮挫,但最後還是會被人權團與國際(歐盟)與部分民眾(知識分子)責難,所以不可行。

因此最好的方案是:該名檢察官得緩起訴或撤銷,使本案當作沒發生,大家繼續過「正常」的日子,誰叫該名檢察官捅錯馬蜂窩呢!!
PS.以上說詞僅供參考,有誤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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