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

人體藥試違法 立委籲調查

人體藥試違法 立委籲調查
【聯合報╱記者曾雅玲/即時報導】
2010.10.07 08:23 pm

生技公司透過網路廣徵人體藥物試驗,不僅標榜給予數萬元「營養費」、提供免費住宿、參與「免費體檢」等誘因,更輕描淡寫服藥副作用;行政院衛生署認定廣告內容違法,將依法罰鍰。生技公司透過人力銀行徵求臨床受試者,形同「短期工讀」,立委呼籲勞委會介入調查。

為減少藥廠支出,目前台灣各大藥廠多將藥物試驗外包給專責臨床試驗服務的生技公司。民進黨立法委員黃淑英今日舉行記者會,認為明顯違反醫療法「人體試驗僅可於教學醫院或醫院」之規定。未經許可刊登藥物試驗廣告成常態,現行外包結構鍊下,人體藥物試驗出問題,該找誰負責?黃淑英呼籲衛生署人體試驗委員會盡速執法。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呂念慈與會指出,立委舉證的生技機構在刊登廣告前,未經衛生署核可,顯然違法。而受試者招募廣告內容違法,衛生署可依法開罰廣告機構十萬到五十萬元不等;若人體試驗不符規定,衛生署甚至可開鍘要求終止。
取自:即時新聞|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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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報新聞網-靠人體試驗打工賺錢 衛生署依法開罰
【東森新聞報導】賺錢賭健康?學生靠人體試驗打工 試新藥1天2千元«TCI 華人癌症資訊網
台灣光華雜誌-白老鼠的迷思──人體試驗
康健雜誌:我該參加新藥人體試驗嗎?
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HuSPAT)

感言:
早已耳聞的事了。雖然我們這些大立委與保護協會是出於好意與關懷弱勢,但是您知道貧窮是會要人命的嗎?

寧可不做傷害他人與不犯法(意指偷拐搶騙等犯法行為)的事,用自己身體來賺取報酬(合不合理是其次)。

在這笑貧不笑娼的年代,許多過去的觀念已被顛覆或正在被巔覆著,這之中跟台灣轉趨服務業(經濟結構與環境)、好逸惡勞、法律觀念與醫學常識淡薄、道德式微或轉型等等有關,因此造就許多新行業的誕生或高峰呢!

說實話,這種行業與行為(賣血、賣器官等等)還是會有其市場的,就像黑市的存在一樣,歷久不衰呢!誰叫世界上有分貧富貴賤、聰穎魯鈍呢!!

PS.也許廢死團就在保護這些惡質行為的首腦人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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