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蘋果日報|20101214|壹蘋果網絡
「拾金三成」=沒道德?網友批:錯在婦人經濟不好|頭條新聞|NOWnews 今日新聞網
貧婦丟錢被索3成報酬 老翁捐6000元送暖|頭條新聞|NOWnews 今日新聞網
PTT Reader:[新聞]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感言:
原本應該是好事一樁的,竟演變成如此...地步
也許王建煊部長看了這新聞後,會認為「大學生還是去打工賺錢比較好」呢!因為書唸的多又如何?還不就是成為「賺錢機器」、「訓練有素的狗」呢!!
另外這也證明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就算法律訂得再周詳(爛法就更棒了,因為漏洞一堆),還是抵擋不了人心的厲害呢!!【人類不虧是萬物之靈,地球霸主呢!】
以下是有關「律師性格探討」的文章,讓大家看看法律系畢業的人會有的性格與面向:
自欺欺人的法學教育改革-聯晟法網
如何不與魔鬼共舞-法律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律師就是魔鬼代言人 司改會執行長-蘋果日報

kennery的轉播站:年輕是本錢,卻也是致命毒藥!?







【結局是:有夠瞎的】
大紀元-拾金索酬捐款 回到原點
國立高雄大學-潘姓畢業校友事件 後續處理校方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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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文《該校系與其畢業當事人的辯解》
拾獲貧苦媽生活費 年輕女子堅索三成報酬|聯合新聞網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澄清 潘姓校友未索3成報酬|NOWnews 今日新聞網

《這裡可以看出潘姓當事人為該社團負責人(任期應該至少到今年六月)》
國立高雄大學第107次行政會議議程
大動連事項>國立高雄大學動物保護社

《過去一位自稱潘xx(與當事人同名)的人在「陳長文會客室-udn部落格」的留言如下》:
陳老師您好~
我是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的一位轉學生.曾經在2007年10月一次學校您的演講上有過一面之緣(一直和你要簽名那個女學生).我一直把您當我的榜樣.曾經我有過一段懵懂的年少.對未來完全沒有想法.但得知您的故事及種種事蹟.及閱讀您的文章與著作後.改變了我的人生.您的勇敢負責.熱心公益.正直嚴謹在在是我學習的目標.法律人在一般社會上的刻板印象些許帶著現實功利.冷血的色彩.但在您身上我發現法律人亦有著關愛社會柔情感性的心.謝謝您.謝謝您為社會做的一切.謝謝您.謝謝您讓我對未來充滿希望.雖然我沒有福氣當您授課的學生.但我很慶幸我能遇得您這人生的明燈.最後我引用您曾在我法典上給予我的祝福~祝福您與家人
學生 潘xx
Email:gxxxxxxx@yxxxo.com.tw

《經查證後,果然在「偉文文教機構網站」上的「高雄大學96學年度轉學生錄取名單」中查到潘姓當事人「財經法律學系二年級-備取第四」》

《但有趣的是,也在「高雄大學搶救失學計畫」會議記錄文件申請表(附件)中看到潘姓當事人也名列其中,家境簡述內容為「父母親失業,因故主沒投勞保而無法申請失業補助,家中經濟僅由哥收入負擔。」》
高雄大學「搶救失學計畫」申請辦法::國立高雄大學學生事務處公告::【上述資訊不在此網頁】

感言:
實在很難想像,潘姓當事人竟也是「窮苦人(應該算吧!)」呢!但為何不能用同理心來對待跟自己相似遭遇的人呢?
在陳長文部落格的留言中可看出,當事人應該不是心地邪惡之人,且還參加該校的動保社團呢!
只是在當事人與該校系的極力辯解下,再與李姓婦人及當時派出所員警的說辭來個對照之後,實在有點令人感到遺憾,當今的教育似乎真的出現問題嘍!!

PS.也請各位小心,在網路上得小心個資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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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補文-該校系有兩位潘xx!?

《潘姓當事人家境不錯喲!》
YouTube-女大生先強調是酬勞 後改口捐款?警納悶

《都是警方的錯!》
三成謝酬案大和解!李婦:警察搞不清楚狀況|NOWnews 今日新聞網
李婦否認家貧?網友人肉潘女卻發現她家境清寒|NOWnews 今日新聞網
自由電子報-撿到錢硬要酬勞? 當天即捐出

《之前所說的在『「高雄大學搶救失學計畫」會議記錄文件申請表(附件)中看到潘姓當事人也名列其中』這份文件(之後我找不著了-莫非搜尋技巧退步?),但在另一份文件中(申請表-附件四)找到與之前文件中的有關潘姓學生的資訊》
編號:一
科系/年級:財法四
姓 名:潘xx
事 由:父母被裁員,因前雇主無申請投保勞保,無法申請失業補助,家中房貸與信貸已逾2個月未繳納,有被法拍之虞,學生自己打工亦僅能維持本身開銷。
建議核發金額:10,000元
提就補會審議或追認:審議通過
PS.以上資訊文件現已備份,以免到時又發生跟盧小小事件一樣,為求自保先下手為強(備份),以防萬一。

感言:
奇怪!我也納悶!在差不多的時間,同系所相同姓名的人,竟有著天壤之別的家境(真假公主)?莫非真得是兩個人?可見台灣實在是太小了,這樣也能碰在一塊!?
最後又有新聞傳出,該當事人之一的李婦已與潘姓當事人講和,且還直指是警方的錯,實在是...果然知道這年頭當警察的也不是件輕鬆愉快的事呢!怪不得現在社會感覺有點冷的跡象(心寒)呢!!【警方說謊?記者亂報?還是雙方當事人在演戲?亦或是傳遞消息之間有誤?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人生如戲啊!】
其實這件事沒必要再繼續追下去了,因為這只是道德上的瑕疵,又不犯法,比起社會上一堆人玩法弄法而言,這件事實在太小意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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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文1:
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Mobile01 討論群組【討論十分熱烈,也包含網友的追緝文】
12/14蘋果頭條 大家為什麼都要相信報紙說的?-BabyHome 寶貝家庭【這個討論也很熱烈】
YouTube-拾獲貧婦2萬索6300? 女否認-民視新聞

已被校方刪除的資料:【不到24小時,手腳真快!可比快遞業了!!】
國立高雄大學九十八年度第二次學生就學補助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98年度第3次學生就學補助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國立高雄大學

有關12 月14 日蘋果日報A1 版所刊載之本系畢業校友潘同學事件,本系之澄清說明
《還好有網友備份下來了》
網友備份檔【有關12 月14 日蘋果日報A1 版所刊載之本系畢業校友潘同學事件,本系之澄清說明】
感言:
現在才知道維基解密這行業真是不容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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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文2:
索謝酬被批死要錢 潘女友控:李婦進警局態度丕變|NOWnews 今日新聞網
自願給6千答謝金?李婦非事實-Yahoo!奇摩新聞
感言:
俗語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回可真見識到了呢!但這算是家務事嗎?不過難度可不輸於家務事吧!!

《潘女友人指的爛蘋果所整理的報導如下,疑!她也在準備考公職耶!不知是財經類?還是司法類?》
拾金女喊冤:錢捐出去了|蘋果日報|20101215|壹蘋果網絡

《高雄大學最新聲明稿。不會像之前的那篇一樣,又不明不白給它「消失」了吧?》
國立高雄大學-歷史新聞[潘姓畢業校友事件校方聲明]
YouTube-拾金堅索3成?撿錢女喊冤6千已捐【之前的新聞-13日】
PS.學校介入了,必要時可能會走法律途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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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報不行,好恐怖喔!盧小小(分身?)可能又要再出招啦!?

《校方是否要開始舉起大刀來捍衛自身名譽?亦或是開始施展消毒大絕技?》

感言:
莫非這就是失傳已久的「團結力量大」功夫?

《目前所知的高雄大學校方(單位發布由小至大)聲明稿版本-因之前版本都被刪光光了》
【第一版】
有關12 月14 日蘋果日報A1 版所刊載之本系畢業校友潘同學之事件,本系為以下幾點澄清說明:

一、本系自創設以來對於學生之教育,除法學專業領域傳授外,亦相當重視學生之品格教育,並開設有相關之法律倫理關懷課程。

二、經本系與潘同學聯繫,潘同學表示蘋果日報之報導內容有所偏頗。由於潘同學本身係動物保護社之前任社長,雖現已畢業,但仍經常返校從事動物保護之相關工作。潘同學表示,其係請求對方將該款項捐給動物保護社,該請求為在場之警察瞭解並獲婦人同意,且當場開立收據,由李姓婦人直接捐款6000 元給動物保護社,做為流浪動物結紮之用,並非飽入私囊。

三、事實上,今年九月份凡那比風災時,本系師生二十餘人係本校唯一組成凡那比颱風清掃志工隊,協助校園環境災後復原工作的團體,此可為本系法學教育兼顧品德教育之佐證。(請參照本系網頁http://www2.nuk.edu.tw/fl/01_news/news-ty.htm)

四、本事件純係偶發的個案,發生本事件對社會大眾造成困擾,本系在此致上最深歉意。爾後,本系當更加警惕並強化倫理品德教育之課程,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張麗卿教授暨全體師生敬上
備份於: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瀏覽單個文章-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第二版】
有關12 月14 日蘋果日報A1 版所刊載之本系畢業校友潘同學事件,本系之澄清說明:

一、本系自創設以來對於學生之教育,除法學專業領域傳授外,亦相當重視學生之品格教育,並開設有相關之法律倫理關懷課程。

二、經本系與潘校友聯繫,潘校友表示蘋果日報之報導內容有所偏頗。事件發生係她與本校法律系蔡依寧校友,在自家附近公園幫助流浪動物時,撿拾到李姓婦人之皮夾,然後兩位畢業校友留在原地等候李姓婦人,並至警局處理。李姓婦人在電話中表示願包紅包給兩位校友,兩位校友堅持不要,並說該紅包只要捐給創世基金會或慈善團體。後因兩位均為本校動物保護社之社員,潘校友更是兩任動保社社長,雖現已畢業,但仍經常返校從事動物保護之相關工作。潘校友表示,她們是請求對方將該款項捐給動物保護社,過程中口氣上可能太過於急躁,不過,該請求為在場之警察瞭解並獲婦人同意,且當天開立收據,由李姓婦人直接捐款6000元給動物保護社,做為流浪動物結紮之用,兩位校友沒想到竟發生這麼大的誤解。

三、事實上,今年九月份凡那比風災時,本院師生六十餘人係本校唯一組成凡那比颱風清掃志工隊,協助校園環境災後復原工作的團體,此可為本系法學教育兼顧品德教育之佐證。(請參照網頁http://www2.nuk.edu.tw/lawyuan/lawyuan/Volunteerslist.html)

四、本事件純係偶發的個案,發生本事件對社會大眾造成困擾,本系在此致上最深歉意。爾後,本系當更加警惕並強化倫理品德教育之課程,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張麗卿教授暨全體師生敬上
備份於:12/14 蘋果頭條 大家為什麼都要相信報紙說的?-BabyHome 寶貝家庭
備份於:網友備份檔

【目前-未刪除版】
針對今(14)日媒體報導,有關本校財經法律學系潘姓畢業校友拾遺並索取三成報酬金行為乙事,本校聲明如下:

1.據悉本案李姓婦人表示願包紅包感謝本校潘姓校友,惟潘姓校友堅持不收,並表示紅包可捐給創世基金會或慈善團體。該校友為本校動物保護社前社長,其表示於李姓婦人同意下,以李姓婦人名義,將該紅包捐給本校動物保護社。

2.本校法學院必修專業課程外,一向強調品格教育並重視倫理關懷,其他各院學生則開設「法律倫理」、「法律與人生」等核心通識教育課程,藉此要求學生除須具備領域專業素養外,也應培養正確的人生觀、道德感及同理心。

3.潘姓畢業校友個人行為,雖基於良善本意,但顯與社會期許有所落差,並造成負面觀感,本校除表達遺憾也深切檢討,未來類似案例將加強宣導外,並協同導師增加對學生品格與道德教育。

4.該事件對本校校譽影響甚鉅,尤其媒體若干報導未見全貌,造成外界誤解本校偏袒校友之印象,對本校師生造成極大困擾。為正視聽,校長指示成立專案小組,於今日下午北上,前往案發地點、土城廣福派出所與潘姓畢業校友會合,了解並釐清整起事件經過,以儘早對外說明真相。

5.此次受款學生社團、動物保護社自成立以來便長期接受校內外捐款,作為救助動物及以結紮方式減少校內流浪狗數量,因此次捐款來源社會評價不一,造成社員承受莫大壓力,社員開會後決定,今日下午已至右昌郵局以現金袋方式,退還捐款至原受理的土城廣福派出所。
目前來源於:國立高雄大學-歷史新聞[潘姓畢業校友事件校方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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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應該會感到羞愧才對【但得具備羞恥心才行】
收費員拾金不昧 高家蓁:作該作的事|聯合新聞網【好心有好報,但有人就是做不到】
收費員拾金不昧 飯店預聘她兒子|聯合新聞網

「本來就該做」郵差撿到11萬婉拒酬金|20110225|蘋果日報【額外的好處可能是郵局會願意繼續約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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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延伸
又一件民法第805條「風光」的案例-Doolittle2 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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