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友人聚餐喝茫 倒車的撞死指揮的

友人聚餐喝茫 倒車的撞死指揮的
更新日期:2011/04/06 13:41

喝酒害人又害己,台中東勢李姓男子,到好友家喝酒聚餐,酒後準備開車返家,因為巷弄狹窄沒有迴轉空間,黃姓友人好心幫忙指揮倒車,沒想到滿身酒意的男子竟然撞倒友人沒察覺,還拖行了六公尺,面對好友慘死自己的輪下,男子肇事後茫然的說怎麼會這樣。

酒醉倒車撞死好友李姓男子被帶回警局,步出警車後,他一臉茫然走進派出所,怎麼也無法相信,前一刻還開心的喝酒聚餐,下一秒鐘好友竟然慘死自己車輪下,事發現場就在友人家門口,當時男子帶著酒意準備開車返家,好友站在車後幫忙指揮,沒想到男子醉到連手煞車都沒放下一旁民眾好心提醒,男子連忙放下手煞車,這一倒卻撞倒後方指揮的友人,車子撞了人,李姓男子竟然沒察覺,還拖行了六公尺,直到目擊民眾猛拍他的車門才停下來,只是這一切已經來不及,黃姓友人送醫還是傷重不治,一場聚餐成了最後的午餐,儘管男子酒醒後懊悔不已,但貪杯結果付出慘痛代價,不只是好友一條命,更要背負公共危險和過失致死罪。
取自:Yahoo!奇摩新聞

酒醉倒車撞友人 拖行六米致死|NOWnews 今日新聞網
【恐怕得要看交情與受害者家屬是否能夠割捨(放下)這份情感了,當然加害者的功課還是得做,要誠懇的道歉,不管是裝的或是真心誠意的都行。只是如果加害者是真心誠意的話,那他自己能否原諒自己(放下)?】

其他: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酒駕各國檢驗標準|車禍防治聯盟
各國酒後駕車標準比較表-交通安全入口網

酒駕的法律問題(一):酒駕移送(98年度11月份法律宣導短文)-焦點法律新聞-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酒駕的法律問題(二):酒駕緩起訴處分金與罰鍰(98年度12月份法律宣導短文)-焦點法律新聞-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酒精濃度超標準,酒駕律師無罪!〈解說:李清輝律師〉-聯晟法網
酒駕有刑責亦再繳納罰單〈解說:李婉華律師〉-聯晟法網
自由電子報-酒駕罰則【此為舊版,相關法律請查詢最新公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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