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廢死團啞了】歐巴馬:賓拉登已死 正義伸張

歐巴馬:賓拉登已死 正義伸張
2011-05-02新聞速報
【中央社】

美國總統歐巴馬今晚在白宮向全美及全世界宣布,蓋達組織首領賓拉登(Osama Bin Laden)已經死亡。

歐巴馬指出,美國當局上週和賓拉登藏身地的巴基斯坦當局合作,在一場軍事行動中將賓拉登擊斃,並獲有他的屍體。

歐巴馬說,賓拉登已死,正義獲得伸張,但美國的反恐行動尚未告終。

2001 年 9 月 11 日,2 架遭劫持班機撞進紐約世貿中心,隨後第 3 架班機撞進華盛頓特區美國國防部所在的五角大廈,造成部分建築物毀損,最後第 4 架遭劫持班機墜毀於賓州郊區,總共造成超過 3000 人罹難,讓賓拉登這號人物一下子躍居全球媒體版面。(譯者:中央社戴雅真)
取自:中時電子報

奧薩瑪·便·拉登-維基百科

海珊判絞刑 死刑存廢再受關注-udn全球觀察

《君不聞廢死團啞了?不!是時間還沒到,依照以下廢死團的標準,必定會予以譴責,連同美國廢死各州也應有所行動才是,不然就不止是啞了,還可能聾了且癡呆了呢!!》
反恐與人權-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AI譴責台灣處決五死囚-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節錄>
國際特赦組織一貫反對在任何案件中使用死刑,不論犯罪性質、罪犯性格或行刑方式為何。

台灣廢死Q&A-關於我們-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節錄>
五、死刑讓社會更安全嗎?
政府和社會普遍認為死刑具有嚇阻犯罪的效果,但是大家比較沒想到的,反倒是死刑極有可能刺激更嚴重的罪行。

六、死刑犯真有可能悔改嗎?
當代國際社會在反省這些慘痛的經驗後已取得共識,人人生而擁有基本人權,不因行善而享有,也不因作惡而喪失,這與傳統政治思想中認為殺害他人生命者,必也同時放棄自己的生命權大不相同。我們幾乎可以認定這是當代人權思潮與傳統觀念最重要的一個分野。由此看來,死刑犯若能悔悟,當然是我們的期待,但無論死刑犯是否悔改,都仍應享有其基本人權保障。

YouTube-高俊明牧師:讓犯罪者以人生和行動來賠罪
YouTube-單國璽樞機呼籲基督徒:改變傳統以命償命的極端正義觀

《不過,還好賓拉登是死在美國人手裡,要是死在英、德、法等國手裡的話,那可就糗大了。看來美國全面廢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呢!看到賓拉登死後,各地許多美國人歡呼的樣子,廢死團應該相當地痛心吧!如果他們沒有相當反應的話,就代表他們是假人權,是看情況改變的偽君子.岳不群呢!!》

補充:
【又一矛盾:所以賓拉登得死,就算是世界公敵,也應該享有廢死團所謂的人權(就是不能死)才對ㄚ!但事實卻不是這樣子呢!!~台灣政府殺死刑犯,不可且被批評;美國政府殺恐怖分子,可以且被讚揚。結論是:死刑犯是人,恐怖分子不是人?】
各國賀反恐勝利 嚴防基地報復|中時電子報
賓拉登亡》歐盟聲明:世界更安全|即時新聞|20110502|蘋果日報
EUobserver/EU cheers reported killing of Osama bin Laden
美突襲 擊斃賓拉登-專輯-Yahoo!奇摩新聞
賓拉登之死 伸張正義、世界更安全?-udn全球觀察

《各報要聞》死刑槍聲歐盟震撼,籲台廢死|中時理財

賓拉登有5名妻子?兒子多多是因需要戰士|NOWnews 今日新聞網
賓拉登兒媳向國際求援 為軟禁伊朗家人請命-Yahoo!奇摩新聞
【因此對人權感到失望與痛心,原來人權在這群人眼裡,只是一個工具與策略而已,不具有實質上的任何意義存在。想想我之前談論為何要死刑與廢死的原因,在這裡似乎都不存在呢!~國際現實與虛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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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的矛盾、也是全世界的矛盾
【既恨恐怖分子,且恨變態安檢,又轉而歡呼賓拉登遇害,最後反覆又是一次的變態安檢輪迴】
美國式民主....侵犯人權當作"反恐".-社會百態!udn城市
kennery的轉播站:朱學恆:被詐騙集團改變的文明

【就像廢死一樣,口口聲聲講人權不分彼此差異(殺人魔都能免死了),卻又歡呼賓拉登遇害(請回頭想想過去廢死的口號有多麼荒唐與可笑),人權再次成為茶餘飯後的笑話「原來人權是因人、因國而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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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的反應
賓拉登在巴基斯坦被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結論是什麼呢?奧薩瑪‧賓‧拉登已構成反人類罪,那又怎樣?美國可以因此給他死嗎??
所以國際特赦組織才要再追查嘛!如果是持槍拒捕的話,那就死了活該嗎?又怎知道是否為美國事後栽贓的呢(原本沒持槍,死後栽槍)??
另外,海珊就真得比較可憐了,不如像賓拉登一樣,戰死還比較有尊嚴與面子呢!

危害人類罪-維基百科
反人类罪_互动百科
【違反「反人類罪」就得死嗎?我不認為,因為以下條文就可以讓它死了,但廢死團就是要「除去」這些條文(請見「死刑議題真正問題與差異性」一文)呢!所以最後目的依舊是「都不能死」啦!!】
法規查詢|殘害人群治罪條例
殘害人群治罪條例-維基文庫

題外話:
要抗議也不能這樣啦!不怕有違「污辱國家元首」的罪責嗎?
「歐巴馬」已死?OSAMA、OBAMA 分不清 美英媒體鬧笑話|NOWnews 今日新聞網
賓拉登亡》三立賜死歐巴馬東森讓賓拉登當總統|即時新聞|20110504|蘋果日報
YouTube-賓拉登死了 美國CNN福斯新聞網都搞烏龍
YouTube-美國主播口誤 歐巴馬死了 Obama is dead?
YouTube-啥~歐巴馬已被證實死亡(三立新聞)

賓拉登名字 美國各自表述|中時電子報
【我已笑翻了!!】

補充:
大紀元-美狙殺本拉登細節 UN籲提交
賓拉登手無寸鐵為何不生擒?分析指美方為「一勞永逸」|NOWnews 今日新聞網
連蚊子都不打 達賴喇嘛指美狙殺賓拉登合理正當|NOWnews 今日新聞網
【達賴喇嘛也贊同「死一人救數人」的思想嗎?有興趣者也可看看台灣知名宗教領袖對死刑的看法,請見「唉!這就是我越來越不想回應網友的原因之一呢!--宗教也被拖下水了~看其機智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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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的冤屈
達賴喇嘛:殺戮賓拉登合乎正義-Yahoo!新聞
<節錄>
網站上說:「首先,達賴喇嘛強調同情心是一切道德的基礎。不過在特定情況下,確保正義得到伸張會比同情罪犯要來得重要。」

達賴喇嘛:賓拉登伏法正當有理 但仍應心存慈悲-中央廣播電台新聞頻道
<節錄>
在答覆時,達賴喇嘛強調有必要對這個主角和這場行動作出區分,他表示在賓拉登的案例中,他的行動導致911事件數千人死亡,所以他的行動必須受到正義制裁,但對這個主角人們必須保有同情心和關切,所以採取的這項對策,不論是什麼形式的對策,都必須是有慈悲心的行動。

感言:
所以死刑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就像上述賓拉登的案例一樣,適用於這類人及其行動上,故廢死是錯誤的決定。
另外也談及「正義得到伸張會比同情罪犯要來得重要」似乎也印證了反廢死的訴求之一呢!
故祝賀美國的歐盟各國實在相當地虛偽與狡黠。

題外話:
賓拉登代號=印第安民族英雄 美軍逆我者亡的作戰策略|NOWnews 今日新聞網
BBC中文網-圖解:「傑羅尼莫」行動獵殺本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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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台灣的廢死議題很可悲
感覺台灣的廢死議題很可悲,真正具有質量與廢死精神的人實在很少!這樣不但無助於化解社會支持死刑的聲勢,反倒只能走向國外模式「在社會多數支持死刑聲勢之下貿然廢死」,把人民趕鴨子上架,只有面對現實的分,之後再做補強的後續動作。
所以只能看看台灣哪個政黨有種敢宣布直接廢死,但如果一項一項暗渡陳倉式的間接廢死,或許是另一條比較好走的路呢!!

以下兩項連結中點出廢死議題的部分可悲與無解的窘境:
請解釋本人的疑惑|Facebook
請解釋本人的困惑|Facebook
kennery的轉播站:實在不會用facebook:為何我剛發的文被隱藏?
就如同文中所述:如果你不能讓民眾免於生活上恐懼與威脅的話,就不能阻止民眾對於作奸犯科的人所產生的厭惡感。

補充:
原諒施暴者 家暴會不斷重演|頭條要聞|蘋果日報
大紀元-統計:虐待動物者虐童侵害女性比例高
小時戲弄動物 長大後虐貓狗|中時電子報
公視-超級保姆(Super Nanny)
【所以問題可以分為立即性與長期性兩方面來探究。從立即性來看,如果你無法讓亂源得到解決,死刑自然也是人民的選擇方法之一】

補充2:
陸父:再更審 邱和順就免死了|中時電子報
速審法通牒 陸案終須了斷|中時電子報
其他請見「死刑議題真正問題與差異性之雜談-陸正案更11審,還要玩多久﹖」一文。

(速審法)太草率 解決不了問題-摘奸發伏--Yahoo!奇摩部落格
刑事妥速審判法重點說明(速審法)
更審久纏 法界:改革檢警蒐證作為|中時電子報
古金水無罪確定 律師公會 肯定速審法效果|中時電子報

(陸正案)纏訟22年 還沒結案 司法怎麼了?-摘奸發伏--Yahoo!奇摩部落格
希尼:[文]陸正案 答問陸正案答問-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PDF檔
研討台灣(司法暴力)(暴力司法):13名(人權律師)和陸正父親的對立-摘奸發伏--Yahoo!奇摩部落格
訟師-維基百科

補充3:
【想到之前盧小小事件,其責怪被害人父母疏於監督責任,只是有些家庭(含單親)忙於賺錢或其他事務,對於子女管教等問題,自然有所不足,其因素眾多,不知盧小小是否全都知曉?】
盧小小應該當兇嫌潘韋豪的辯護律師-Doolittle2 的部落格

【在補充(1)文中可以看到從小教育不良所造成的隱憂實在不小,只是事已至此又能如何?人格養成已定型,要想改變並非易事,加上有些又是心理變態或其他疾病所致,故一昧地濫情也並非是解決問題的良策,如上文述道:如果你不能讓民眾免於生活上恐懼與威脅的話,就不能阻止民眾對於作奸犯科的人所產生的厭惡感。所以還是「說得多不如做的多」吧!請有能力者(三餐溫飽尚有餘錢者)參與認養或做些減緩社會問題產生的事,例如:參與陪讀(伴讀)、購買大誌雜誌、參與食物銀行等等義舉、活動】

「每次都用盡全力打」 狠母虐兒致死重判11年|NOWnews 今日新聞網
婦曾上節目泣訴 無奈仍遭前夫刺死-TVBS
【建議找人權律師為其辯護(不過得看案件或曝光度、知名度而定),因為能夠找到法律漏洞並予其脫罪或減輕其刑。當然,如果遇到濫情法官的話,也能適用較輕的罪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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