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人生遭遇大不同之11歲小孩會做什麼事?該做什麼事?

11歲女兒持枴杖鎖家暴 母潰報113
2011年06月24日 08:08 蘋果即時

嘉義傳出小孩家暴媽媽,母親終承受不住,崩潰通報113的罕見案例。《自由時報》報導,嘉義縣1名11歲女童,因家人溺愛, 國小三年級起稍有不如意就對母親發飆、拳打腳踢,連外婆也受害,母親選擇隱忍,情況日益嚴重,女童甚至拿汽車枴杖鎖毆打媽媽,警方來了也不甩。

嘉義縣警局婦幼隊認為,因女童未滿12歲,責任仍歸屬於雙親,既要保護母親,又難切割母女關係,相當棘手。
取自:即時新聞|蘋果日報

自由電子報-最小加害人 母遭11歲女家暴 崩潰通報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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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11歲女童養家 剝蒜頭滿手繭
YouTube-父母皆病 11歲女童忍凍洗菜-民視新聞

感言:
人生際遇就是如此,生長於不同家庭、不同資質與不同歷練下,成就不同人格與人生。
想起這句話「要怎樣收穫,就要怎樣栽」。因此,我曾說過:
結婚敢生小孩的人,你們真厲害!然而能夠撫養到大,並有所其成就(正面意義)的,你們真偉大!!
公視-超級保姆(Super Nanny)【已播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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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似乎不該再單單存活於法律空間裡過活
性侵同病房5歲女娃 13歲韓國男童獲輕判!|國際新聞|NOWnews 今日新聞網
留院期間性侵5歲女童 13歲韓少年判感化-AM730
韓籍男童性侵5歲女病童判感化-新報網站

感言:
所以說刑責只是最後手段,無法抑制任何犯罪活動的再度發生(用年齡區分犯罪問題,似乎遇到當初沒預料到的阻礙了)。因此廢死團應該改革成「拯救台灣民主推動聯盟」,將廢死業務改革成用來推廣「教育改革(包含師資與家庭教育等等)」與「司法革新(並非剔除死刑)」,並加重民間司改會與人本教育對政府抨擊的力道(但請不要又想混水摸魚了)。
這樣當社會成熟與穩定後,犯罪率自然降低不少,司法也更加清明嚴謹,社會必定更加和樂融融,那時誰還管死不死的問題呢!!
PS.廢死議題不僅單單害到加害人與被害人,更害到許多更生人,讓他們更生之路越走越辛苦。

過去文章:
[引子-更新版]議題探討︰為何無期徒刑不是真正無期?-Doolittle2 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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