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6日 星期日

網路聯署-凌虐三歲男童致死案~請問有何意義!?

強烈要求慘忍虐打死3歲男童的禽獸,馬上執行死刑!!!!!!(請按參加,本人不必出席~~有協會會負責討公道的工作,這是網路聯署喔)-FB
三歲男童受虐致死,希望他下輩子過得幸福。-FB
全球聯署對犯下凌虐三歲男童致死的主嫌及共犯求處死刑-FB
一起幫三歲男童和其他受害兒童發聲吧 讓那些虐童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不要再有孩子受虐了(拒絕用納稅人的錢養這些重大罪行的廢物)-FB

三歲童遭虐死11萬人臉書祈福-YouTube
3歲童受虐致死 表姊號召祈福-民視新聞-YouTube

感言:
類似的這類活動,請問有何意義!?
要說罵人,本人都罵了好幾年了,之前廢死口水議題也都讓許多罵人的都上了新聞與警局,但政府與人團的廢死依舊持續著。如果只是網路上罵人、發牢騷有用的話,那何須社運人士與抗議遊行呢??
之前邱小妹人球事件、雲林葉姓女童命案...,一堆的社會案件,還不都是不斷地持續重演中,只是角色都換成新的而已...,而我們也只是不斷地重新認識新面孔的被害人而已......
在公視百年民與國節目中的第二集《人民的願望》,我們可以知道社運是得靠人民用身體力行來衝撞政府體制,才能有所改變,而非只是網路聯署而已,因為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且無實質上的改變力量,唯有身體力行。
就像原住民獨立製片導演Mayaw Biho馬躍‧比吼的文章「為什麼要我慶祝中華民國百年?」一樣,如果沒有族人的覺醒,單純只希望政府能夠及時改變...,我看得有的等嘍!!
之前佔領華爾街(Occupy Wall Street)運動,又是一例。運用網路集結,一同上街遊行才是王道,才能讓政府等相關單位重視且害怕人民的力量,而非只是動動滑鼠、打幾個字,事情就能解決的了呢!!
如果任何事情都能夠動動滑鼠、打幾個字,就都能解決的話,那世間的紛爭將能減少許多,只是...你太不瞭解人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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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文:
虐待兒童-維基百科

kennery的轉播站:女童遭虐死 監院彈劾竹市府官員
【還好人類是善於麻痺自己(好奇怪的用語)的動物之一,對於時常發生的事物,就會由激情逐漸趨於冷漠(冷淡),甚至麻痺無感覺呢!不然的話,長期對於這類事件的關注,以至於最後的無奈與無助下,遲早會發瘋的。所以,幾個星期,甚至幾個月後,大家又歸於平靜了,等待著的是下一位被害人的誕生呢!然後大家又一窩蜂地熱烈討論,但事情依舊是「無解」,還是持續在等待下一位被害人的誕生...】
【人又分成許多種:有人只是想宣洩一下情緒,發牢騷而已,就能夠滿足了,對於是否能夠解決問題,也不是很在乎!也有人只想解決問題,對於宣洩情緒與發牢騷的事,實在不感興趣,但又莫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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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者等漠視人權者,該不該享有人權待遇?
有網友認為應該在某些情況下,禁止某些人生育。也有網友認為這行為違反人權,跟種族主義一樣,不可行。

我個人看法:
對於喜愛吸毒又愛懷孕的人,應該怎麼處理?
請她不要吸或者不要懷孕...但她不鳥你的話,又該怎麼辦?
她有人權,法律如果又無能為力的話,又該怎麼辦?
同樣是人權,但有人根本沒有人權的觀念,卻還一直享有人權待遇,試問應該如何?
就像廢死議題一樣,殺人犯有人權,又怎能剝奪他的人權呢?所以廢死團才堅持廢死呢!各位覺得合理嗎??
同樣是人權,在不同人的享用下,到底該不該剝奪某些無人性的人其人權呢?
也就是以殘害他人生命為樂之人,到底應不應該也享有一般人所享有的人權呢?
PS.如果政府有能力解決問題的話,自然就O.K.啦!但如果沒有能力呢?問題就只能擺爛嗎??

國家圖書館數位影音服務系統-失職九年生六子 婦詐百萬補助吸毒 少婦不滿 反咬丈夫性侵女兒
生子賺錢風暴 少婦無業茫然度日-TVBS
九年連生六子 周女爆賺五百萬?-TVBS
毒婦懷孕避刑 吸毒過量1屍2命-民視新聞-YouTube
逮孕婦販毒集團 懷孕期仍吸毒-民視新聞-YouTube
NOWnews【在地情報】彰化縣/狠母逼小姊妹賣淫 8子女分散5處
自由電子報-住豪宅、開名車 還領救濟金

《癮君子絕育計劃(成癮者預防計畫)》
Project Prevention-Wikipedia
瘾君子绝育计划_互动百科
Barbara Harris-YouTube
1/2 Hardtalk-Barbara Harris(Project Prevention)-YouTube
2/2 Hardtalk-Barbara Harris(Project Prevention)-YouTube
NGO that sterilises drug users|TalkingDrugs
自由電子報-<防毒害>美善團出錢 幫毒癮者結紮
PS.也許有人會認為都是製毒者(販毒者)惹的禍,但是先進國家都已免除製毒者(販毒者)的死刑了,有些甚至只判十幾年徒刑而已,試問吸毒者又有何錯呢?這也證明了勒戒技術跟不上法治文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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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文:
最好(理想)的情況下是「犯罪者與一般人的人權都能兼顧到,也就是理想國境界,人人都不會犯大錯」;次等的是「只顧到一般人的人權,至於犯罪者...就得犧牲,因為不是人人都不會犯大錯(補救方法:如何防止犯大錯者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斷犯錯)」;最差的是「只顧到犯罪者的人權,至於一般人...就得犧牲,因為不是人人都會犯大錯,因此犯大錯的人是稀少的,故要保護其人權為優先」。
至於想廢死又想追世界潮流的人,給你們一個機會,那就是「在貪污感知指數(清廉指數)列表中,台灣(2010排名33名)得要追過德國(2010排名15名)或者香港(2010排名13名)」再說吧!敢接受此挑戰嗎??
【我相信不敢也做不到,因為這樣要遭殃的有:政府(貪官們要大逃亡了)、財團(少賺很多錢)、黑道(逼他們上絕路)或社會菁英(某些人無法再虛偽下去了)以及人民(生活不再自由與糜爛,得開始守法了)】

題外話之嚇死你也高興:
男搭統聯遭針頭刺傷 擔心染愛滋-PTS
【讓我想起國小與國中時,某些小朋友最喜歡在椅子上放尖銳的物品,像:鉛筆、剪刀等物品,然後尖頭朝上,等待著被害人到來並坐下...真是夠變態的,但當時的小朋友卻只是因為「好好玩、好有趣喔!」】
中山大學 West BBS-西子灣站/[轉貼]NEWS...同學拉椅子玩笑開過火 國中女生下肢癱瘓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陳善報局長指示光榮國中協助曾孟彗完成學業
課室剪刀放座椅 學生遭刺破腸肚-TVBS
鉛筆事件@Mino lalali~la~la::痞客邦 PIXNET
多叮嚀,校園意外事件少發生-詩樵老師班級網頁
【小孩子做此行為叫無心之過,得用愛的教育,但成年人呢?犯殺人、放火、姦淫、擄掠之罪刑,又該如何?還是得用愛的教育...我稱其為「濫情」】
【似乎也證明一件事「何謂長大?」一般都指形體上的成長而言,但實際上應該是心智上的成長才對,但比較看不出來啊!因此便宜行事,比較方便嘛!所以才會出現許多長不大的成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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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萬網友籲判死~有用嗎?
4魔殺童 26萬網友籲判死|頭條要聞|蘋果日報

《有人就不認同了》
虐嬰虐童一件件--判處死刑無助防止家暴|NOWnews 今日新聞網
處死刑的基準?|NOWnews 今日新聞網【反正就是死刑會造成冤死的理由啦!】
終身刑就能解決問題|NOWnews 今日新聞網【結論就是:廢除死刑不能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為配套,那還剩下什麼配套呢?(答案:終身監禁得假釋)】
怕死特派員|台灣替代死刑研究報告,廢死聯盟搶先發表

感言:
根本就是炒新聞的感覺嘛!大家以為台灣是中國大陸的一部份嗎?在「網友推薦文:藥家鑫案(中國大陸死刑議題)」一文中,我們可以知道中國大陸也有廢死團的人在駐守著,但其政府為了攏絡人民,自然得討好人民呢!所以判處藥家鑫死刑並在一年內執行之(超有效率的),且方式還算蠻人道的,採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然而在台灣,講究的是人權與法治,各位聽懂了嗎!?請去問問法律系所教授們與各級法官們(律師就不用問了),有多少人會認同本案虐童的兇手們應判處死刑的呢??我認為這些人(兇手)會判處死刑的機率不大,但有一個機會或許可以扭轉其局勢,有點類似中國大陸的民粹手法,那就是選舉(只剩不到三個月),各位瞭了沒!?

台灣是民主國家,但卻是不很純熟的民主國家,所以政治影響力極大,然而政治人物又很愛操弄人民力量、玩弄人民。因此,這次有機會換成我們來玩弄政治人物了,就是用選票的力量,但缺點是得要夠大、夠多才行,這樣才能令各黨的政治人物都重視此議題,我們才能有機會呢!!

畢竟,各黨(國、民兩黨)都是傾向廢死的,這是事實!加上又有外國勢力(像是歐盟、國際特赦等)的介入與施壓,故唯有人民團結起來向政府各黨施壓以及與外國勢力相抗衡之下,才有希望呢!!

只是,依據「中國人都是一盤散沙定律」來看,加上我們台灣黨派的殭屍兵團眾多之下,以上所說的事情,我們人民做得到嗎!?我個人不樂觀看待呢!!
PS.
1.如果只是想喊喊自爽而已的話,就請繼續喊吧!反正作用不會太大的啦!!
2.如果要我支持廢死的話,除非讓我住在陽明山(有保全管制與警方巡邏及破案效率佳)或總統府旁(管制地帶,應該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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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文:
FB上的討論區不見了!?
不知是我眼拙還是恍神了,怎麼找不到討論區呢!?之前所發文章都無法再張貼新文內容了呢!似乎只剩下以下這個還存在,其他的我都找不到了:

好巧喔!昨天才在討論區發的文章,今天就僅剩下一個點了。想起過去常在「塗鴉牆」上留網址供眾人查詢資料用,如今也無法使用了呢!一切都只是「巧合」、「命」吧!?

題外話:
在以下的留言:【因無法直接回覆於該文章下方,故貼於此處】
法律哲學與法律科學1|Facebook
先談一下,本國的無期徒刑最高上限應為三十年,但應該沒有人會做滿三十年的啦!
再來談唯一死刑的問題。的確,如果綁票與綁票+殺人都是死刑的話,那多數人應該都會選擇綁票+殺人的。
記得廢死團也常談論到這一點(死刑的嚇阻力),只是當死刑廢除後,幾乎可以想見的是「所有刑期都變輕」的感覺呢!
我一直認為台灣人權很搞笑!那就是很媚洋,總認為「外國的東西都是好」的觀念。以為廢死就能解決冤獄與冤死的問題,對於政府殺犯罪者而言,是能夠阻止,但犯罪者殺被害人呢?因此癥結不在廢死不廢死的問題上,而在人民教育與法治觀念、政府與司法清廉度及效率、社會福利健全措施,以及檢警調、法醫等偵辦過程(含刑事鑑定等技術)與態度等等問題上才對啊!怎麼廢死團能扯蛋這麼多呢??
因為廢死團侷限在本業上(正所謂「專家只不過是一隻訓練有素的狗」),因此無法綜觀到全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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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文2:
廢死團都是一些愛搞人權之人所組成的,原本立意良善。
不容否認,它們對於台灣人權發展的確有一定的貢獻...只是過於執著的下場是...目空一切、唯我獨尊。從它們近年的文章與行為中可見一斑。
但不知從何時起,開始認為廢死才是人權的真諦與極致,開始沉迷在自己的虛幻理想世界中,導致被害人沒有減少反倒逐年緩慢增長中而不自知呢!
這就是專業的迷失、傲慢與偏見呢!想讓台灣變成南非第二就說一聲嘛!!
【本文為FB上的回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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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愛滋寶寶~解決源頭才是根本
媽媽吸毒害到他...關心愛滋寶寶-華視新聞網
2010-04-13公視晚間新聞(八里發現疑愛滋棄嬰 照護壓力大)-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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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團體經費短缺 愛滋寶寶可能失去收容場所-中時健康網
政府不愛,愛滋寶寶成人球|台灣好生活電子報
台灣女性愛滋人數爆增 愛滋寶寶新添25例-大紀元
【「請將資源用在刀口上」。花那麼多時間與經費在死刑議題廢除上,還不如著重於犯罪預防與教化、司法素質提升與流程檢討、偵辦過程提升與引進先進技術輔助辦案等等,而不是強迫推銷「廢死套餐」於人民,不認同的人就是不愛台灣、殘暴成性、跟不上時代潮流等各式樣扣帽子伎倆,施加在反對者身上。以上這些都成熟後,台灣自然就邁向廢死國家了,不用修法人民也會認同呢!!何必如此強壓逼迫於人民?莫非是輕視台灣人民的能力耶??】
【反觀愛滋寶寶的問題,可能還是得從根本上解決才行,不然無法抑止人數的增加呢!!(這裡強烈建議人權團體應全力支援愛滋寶寶的生活經費等問題,這比拯救死囚還要有生命的意義及價值呢!!)】
20110210公視晚間新聞(本國愛滋感染者破2萬 最小僅13歲)-YouTube
移植愛滋器官 醫師:並非不可行-民視新聞-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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