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2日 星期四

【轉貼文】建議廢死團順便一起解救許榮洲吧!

雖然許榮洲沒有判死刑(降低了廢死團的興趣),但基於證據不全與歷史悠久且成功後還可以教訓司法機關的又一次機會(重犯兩次錯誤的機會,相當難得),廢死團等相關單位應該繼續解救許榮洲才對!!
況且,廢死團其實對真相沒興趣(這也是律師的通病),只對程序正義與翻案有著極大的興趣呢!!

許榮洲律師:不利的自白 矛盾的鑑定 難接受|社會新聞|中時電子報
重建遺失證據 定了許榮洲的罪聯合新聞網
自由電子報-空軍女童命案/掌紋+6次自白 許榮洲判刑18年
舊案缺證據 許榮洲案仍有變數|聯合新聞網
許榮洲有罪 掌紋自白是關鍵|聯合新聞網
自白&手印具信度 許榮洲判有罪-PTS
許榮洲精神鑑定:高危險高再犯 治療有限-華視新聞網
【公晚精選】許榮洲翻供 向檢表示未殺謝姓女童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性侵累犯 許榮洲9/10出獄-民視新聞-YouTube

最後會不會跟以下事件一樣,成為「沒有兇手的案件(外星人幹的)」呢!?
尖竹插女童下體 兇手樂逍遙-社會百態!udn城市

因此「廢死與死刑」皆無法阻止冤獄的發生,也無法阻擋被害人的產生(不論是冤獄被害人或者是案件被害人),這些廢死團應該很了解才對!!
如果硬要給死刑汙名化的話,還不如廢除台灣司法體系(冤獄的來源)與立法體系(罪魁禍首之一),才是治根本之道呢!既然大家這麼不相信台灣司法的話...
【如果司法與立法皆廢除的話...那中華民國就此從地球上消失嘍!台灣廢死團也就可以宣布解散了】
其實司法沒有正不正義之事,只有遵不遵照遊戲規則(法條與程序規則)的差別而已,這對台灣律師們而言,是再清楚不過的事了。

邱和順案-維基百科程序正義,只能證明不合乎程序,但不代表沒做
江國慶案-維基百科【程序正義與翻案】

以上轉貼自:建議廢死團順便一起解救許榮洲吧!-Doolittle2 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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